yong_liang08
(yong_liang08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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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9/2008 6:0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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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/婚外性行為 (Sex before Wedding, Outside Marriage Sex)


婚姻制度的建立, 指明人在婚姻內才可以有肉體的連合。每個人都要尊重婚姻制度, 婚前/婚外的性行或性關係,違背上帝的旨意, 淫亂和通姦(Fornication) 都是罪。通姦是一種 “慣常性的性道德敗壞” 行為 (Habitual Sexual Immorality) 。未結婚的戀人, 若雙方同居在一起而行駛夫妻才有的生活, 當應選擇合法結婚方式, 結束同居關係。

婚姻是終生的, 夫妻二人在婚盟前承諾一生長相廝守、永不分離。休妻離婚的事, 是上帝所恨惡的, 已離婚者並不因為離婚而有權再婚, 主耶穌看休妻另娶或離棄丈夫另嫁是同犯姦淫。主耶穌重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 永不分離的婚姻模式, 至今仍須效法, 並無修改。

再婚者要小心謹慎, 你 (或妳) 要為過去的婚姻失敗負責、認識錯誤及後悔。